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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23日,欧盟公布首批“试点行动”,聚焦塑料领域加速欧盟循环经济转型,同时明确两步走推进路径。第一步针对当前部分行业面临的严峻压力,推出以塑料为核心的短期具体措施,广泛激励相关投资与创新;第二步则计划于2026年出台《欧盟循环经济法》,通过横向举措完善欧盟二次原材料单一市场运作机制。
欧盟联合研究中心测算,到2050年,循环解决方案有望为塑料行业削减45%的气候相关排放,实现能源使用脱碳,并每年为行业增加180亿欧元贸易顺差。然而,欧盟塑料回收行业正遭遇多重困境,包括再生材料市场碎片化、能源成本高企以及原生塑料价格波动,这些问题已导致回收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、出现财务亏损,威胁欧盟循环经济目标与产业竞争力。
为打破市场碎片化,欧盟将依据《废弃物框架指令》制定塑料全欧盟统一“废弃物终止标准”实施法案,明确再生材料可重新作为原料使用的条件,简化回收公司行政流程,保障全欧高质量再生料稳定供应,该法案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1月26日。
在技术层面,欧盟就《一次性塑料指令》(厂鲍笔顿)下对苯二甲酸乙二酯(笔贰罢)一次性饮料瓶再生成分相关实施法案提交成员国表决,明确化学回收塑料在特定条件下可计入欧盟回收目标,与机械回收形成互补,为该领域投资释放明确信号。同时,欧盟将重启并强化“欧盟塑料循环联盟”,搭建塑料产业链协作平台。
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,欧盟将为原生与再生塑料设立独立海关编码,助力监管机构执行相关法规;同时加强对欧盟及全球市场的监测,为后续贸易措施制定提供依据,并于2026年评估相关举措成效。此外,欧盟还将联合各国银行与欧洲投资银行,通过试点竞争力协调工具支持跨区域循环中心建设,推动循环实践规模化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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